六价铬限量法规


 欧盟委员会2014年3月发布了301/2014号法规,对在欧盟生产或进口的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皮革类产品作出六价铬含量限制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与皮肤接触的皮革物品及含皮革零件的物品,若六价铬浓度每千克超过3毫克,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将六价铬限制措施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的被禁物质(以及含被禁物质的物品)清单内;确定EN ISO 17075标准为皮革六价铬浓度分析方法。该法规将于2015年5月1日起生效。



六价铬限量值

欧盟委员会2014年3月发布了301/2014号法规,对在欧盟生产或进口的可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皮革类产品作出六价铬含量限制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规定与皮肤接触的皮革物品及含皮革零件的物品,若六价铬浓度每千克超过3毫克,不得在欧盟市场投放;将六价铬限制措施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XVII的被禁物质(以及含被禁物质的物品)清单内。